答:住宅楼屋面属于本楼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屋面漏雨后由所在的物业服务单位及时给予维修。如属于小修养护范围,维修费用应由物业服务单位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如属于中修、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部、住建部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本楼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到丹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用维修资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