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所购房屋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加银行存款利息计算。计息时段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回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利率为签订房屋回购合同之日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上市交易的,需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政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