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 发布时间:2018-06-13 15:05
  • 阅读次数:
  • 【打印】

    答: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定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