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实地调研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调整二纬路、一经街、二经街部分路段通行方向通告如下:一、二纬路锦山大街至八经街路段由原南向北单向通行改为双向通行,道路东侧限时停车,允许停车时间为:18:00—7:30;二、一经街六纬路至十纬路路段由原机动车双向通行改为由东向西单向通行,道路两侧禁止停车;三、二经街三纬路至十纬路路段由原机动车东向西单向通行改为西向东单向通行,道路南侧设置停车泊位。
本通告自2019年6月18日起实行。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