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检的24名人员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请于11月24日前提供本人、本人家庭成员(配偶及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送至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219室。不符合要求的或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咨询电话:2661359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姓氏笔画):马磊、王慧、白雪、丛玉雪、吕峻莹、刘音、刘晓洋、刘霁瑶、孙运亨、李虹霏、李彦甫、张飞、张莹杰、陈颖、周丹、周裕棋、赵月婵、秦海波、徐晶、徐圣恩、高美贤、楚淑娴、褚琳、樊相楠
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