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市营商局全面落实项目管家制度,通过完善解决问题机制、精准实施项目管家服务,有效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持续改善我市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服务企业(项目)库。年初,组织各地区对项目管家服务项目(企业)进行更新、调整,今年共入库项目(企业)811户,比2020年增加55户。其中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249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3家、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79家。在各地区自我完善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发改、统计部门,全面掌握重点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确保入库项目(企业)无遗漏,为开展好服务打基础。
二是统筹配备项目管家。充分发挥发改、工信、商务部门的作用,结合领导包扶项目(企业)工作,为入库项目(企业)配齐配强项目管家。重点项目由发改部门配备包扶领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工信部门根据企业规模和性质,采取市县乡三级领导包扶的形式配备项目管家,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项目管家。全市共计配备项目管家187人,实现了项目管家无死角全覆盖。
三是完善解决问题机制。为了进一步发挥项目管家制度作用,制发了《关于完善项目管家制度解决问题机制的通知》,对服务项目(企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分级分类解决问题机制和定期调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助解决和推动,确保项目管家对重点项目(企业)的提供跟踪服务和精准服务。该制度运行以来,全市项目管家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1361个。
四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家信息化管理,市营商局积极学习借鉴试点经验,于去年12月底建成我市企业服务平台。目前已向平台录入项目(企业)509个,其中重点项目171个、规上企业215个、限上企业123个。
五是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营商局制定了《丹东市项目管家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方案》,把中小微企业纳入项目管家范围,提供“管家式”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