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20-02-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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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辽政发〔20206号《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的通知》和丹政发〔20205号《丹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要求,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统一收件、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两不误”,确保工作“不掉线”、服务“不断档”。

一、全程代办

按照《丹东市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制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程代办。项目办代办人员负责接待项目单位负责人,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准备报批材料。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项目报批和审批的时间节点、所需材料、计划办理总时限。项目代办人员对项目审批过程进行跟踪、督促,积极沟通项目单位和审批职能部门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问题。

二、统一收件

依托丹东市县一体化管理平台,推行线上“不见面”受理,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项目代办人员通过网络获取电子材料进行受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确需纸质材料或现场办理的实行一站式“单一窗口”综合受理、全流程服务和咨询服务。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项目代办人员负责接待办事人员,并对其办理的事项进行解答、受理服务。项目代办人员对报批事项进行登记后,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事项办理。事项办结后由项目代办人员负责将批文、证件等审批材料邮寄给项目单位,尽量减少或避免企业群众到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三、绿色通道

根据《丹东市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启“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实行网上联合会审,项目代办人员负责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定时、定人、定责参加会审。按照特事特办、跟踪督促办等服务方式,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四、容缺受理

在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实行“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报事项,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到大厅办理业务,请佩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办理期间要即办即走,避免人员聚堆和近距离接触。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