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通告
丹东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房交会和存量房交易结算等宣传的公示
丹东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房交会、存量房交易结算等宣传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房交会、存量房交易结算等宣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该宣传项目因具有很强的政策宣传性,要求在具有权威性,公信力强,综合性强,信息量大,发行面广,受众广,覆盖全市区及东港、凤城、宽甸城乡,适合宣传国家政策,为政府机关主办媒体机构的宣传媒体上进行高效宣传。
三、采购预算:29万元
四、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等相关规定,从经济、法律、专业性、行业性、政治性等多角度分析论证,需要在公信力强,具有权威性,受众广的媒体上进行高效宣传。而对我市多家媒体进行考察,只有丹东日报社做为政府机关主办媒体机构,其主办的报纸是本地区唯一一份最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综合性媒体。也是唯一适合宣传国家政策的媒体。而且信息量最大,发行面最广,受众群体涵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百姓大众,覆盖全市区及东港、凤城、宽甸城乡。是唯一高效的宣传媒体。
该宣传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位名称:丹东日报社
单位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3号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认证意见表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地址: 丹东市花园路18-2号
联系人:孟晨阳 电话:212606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八号
联系人:梅玉强 电话:2128356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