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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硬化工程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18 10:29 阅读次数: 【打印】
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硬化工程
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lnhy20180216
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经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硬化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院内
2、采购范围:操场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三个月内完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采购预算:人民币1142856.49元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且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有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站没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 9月21日止(办公时间0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凤城市凤北路3号1楼(原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楼)
3、采购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
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至少提供一个近三年类似本项目的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为100万以上);
11、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12、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1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有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没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以上资料报名;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 9 月 27日下午13:30 分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竞谈时间及地点:2018年 9 月 27 日下午13:30分,在凤城市凤北路3号2楼(原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楼)。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15-3450858
邮箱:hy_zbb@126.com
采购单位:凤城市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415-86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