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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9-02-20 08:57 阅读次数: 【打印】
撰写人: 凤城市财政局
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FCF2018020F
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已经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5楼(原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
六、项目概况:凤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采购预算:300,000.00元
八、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标准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1日(8:30-16:3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制科(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十、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及以上)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
5、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除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一、递交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9:3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谢绝接收。
十二、谈判时间:2019年2月26日9:30
谈判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2楼(原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楼)
十三、提示:参与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地市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中相关规定。(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15-8149908)。
十四、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凤城市国土资源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8149908。
采购代理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刘女士 ⑵ 联系电话:0415-8205582
采购人:凤城市国土资源局
⑴ 联 系 人:杨先生 ⑵ 联系电话:1384154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