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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柴油、汽油购置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12 15:34 阅读次数: 【打印】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柴油、汽油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委托,对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柴油、汽油购置项目(FCH2019006F)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FCH2019006F
2、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柴油、汽油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5、采购项目内容:92#汽油、0#柴油、-10#柴油、-35#柴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或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6、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经营场所在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凤山经济管理区城区区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提示:参与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地市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中相关规定。(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站网址为http://60.21.141.206,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15-8149908)。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8:30-16:3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事务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
五、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以上所有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除外)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按时参加。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415-8245524
 
采购代理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15-8205582                  
邮箱:fcszfcg@163.com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15-8132239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8205583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815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