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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振安区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9-08-21 17:08 阅读次数: 【打印】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安区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19]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9] 11),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振安区汤山城镇、同兴镇、五龙背镇、九连城镇和太平湾街道办事处境内;

2.2 建设内容:新建大口井2眼,铺设管线70816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2.5 预算资金:778万元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7 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8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水利部通报取消全国投标资格并处在处罚期内的,“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均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 “信用中国”信用截图。

(上述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和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报名时间及地址:2019年821日~2019年826,每日8: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楼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91113:30时。

5.2开标时间为20199 1113: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同时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0415-289019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闽江路北平安大街西(鹏发东方新城11号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15-3169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