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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08 14:23 阅读次数: 【打印】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凤城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CH2020002F)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需求
01
防护服(60g)
4100
工业级防护服,服装面料要求是“PP+PE”(丙纶+聚乙烯透气膜)复合材料。防护服净重须达到60克。
防护服(80g)
400 
工业级防护服,服装面料要求是“PP+PE”(丙纶+聚乙烯透气膜)复合材料。防护服净重须达到80克。
乳胶手套
1500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由天然橡胶乳胶制造。
一次性鞋套
3000
鞋套材质为透明硬塑料材质,质量耐用。为高腰设计,鞋套上端为松口,通过透明胶布粘贴收紧。
护目镜
1715
镜片材料为PV材质。
棉大衣
58 
服装面料为多功能面料,颜色为深蓝色,带毛领。内胆含50%羊绒。
消毒药(稀戊二醛溶液)
3 
标明兽用处方药,浓度为2%。
口罩
30000
一次性医用口罩。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3,05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93,05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9日8:30起至2020年4月13日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1 、本地(丹东地区)供应商可现场领取。
2 、外地供应商可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电子邮箱:fcszfcg@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联系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以方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0年4月15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8 日至2020年4月15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42556860
采购代理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15-8205582
邮箱地址:fcszfcg@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00 1100 0116 484
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0年4月8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