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东港市档案和史志服务中心委托,对东港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安装工程(项目编号:DDKLZFCG-202004010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东港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安装工程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否 |
本工程为给水、消防外网工程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28,540.26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28,540.26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4 月 9 日 8 时起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疫情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DDKL0415@163.com)后致电 0415-3359288 ,邮件主题“ 东港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安装工程—采购文件领取”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 年 4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港市档案和史志服务中心
地址:东港市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联系电话:0415-7145348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15-3359288
传真:0415-3359288 邮箱地址:DDKL04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50270104002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