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对生活垃圾排放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编号:DDKLZCZB201900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生活垃圾排放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 |
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否 |
对宽甸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就地应急处理,并实现达标排放。 |
约40950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费用。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46元/立方米。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具有参加本采购项目资格。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8日8时起至2020年4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邮寄/发售pdf电子版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现场领取):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对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DKL0415@163.com,邮件主题“生活垃圾排放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文件购买”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5134963,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14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原三江宾馆)。
注:投标文件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逾期送达或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未能签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5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342172688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5-5134963
邮箱地址:DDKL0415@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6502701040020741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