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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报告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23 15:49 阅读次数: 【打印】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报告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0年10月10日9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CF2020022F                                                
项目名称: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报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汇总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汇总保护地名称、类型、面积、范围;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区划、历史沿革、主管部门及资金来源、机构现状、人员、设施、管理现状、保护对象现状等。
2
汇总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情况
汇总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人工商品林、原住民、重大基础设施、矿业权、战略性矿产资源区域、国家规划矿区、保护地区划等。
3
汇总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
汇总保护地是否存在交叉重叠、与几个保护地交叉重叠。根据交叉重叠的各保护地批复,测算总面积、叠加后最大范围面积、需补足保护地面积。
4
汇总现实冲突问题
汇总评估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冲突情况、近三年在保护地内发生的违法违规活动及查处情况。
5
汇总调出情况调查
根据文件要求和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成果,调出每个自然保护地内交叉重叠、历史遗留、现实矛盾冲突等问题地块。
6
汇总调入情况调查
根据文件要求,保证整合优化后保护地面积总量不变,调查拟补充地块的现状。
7
数据分析筛选整理汇总
计算各保护地调入、调出面积,并汇总分析,确认最终保护地面积。
8
制作汇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矢量化数据
根据文件要求和调入调出面积数据,制作优化整合后保护地矢量化数据。
9
编制凤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预案及凤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报告
根据文件要求,制做出凤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预案。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报告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3:30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0日9  30  (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10月10日9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fcszfcg @163. com 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证件扫描件  加盖公章  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 8205582 ,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
具体材料  加盖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领取 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50号
联系方式: 1384254501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0415-8205582
邮箱地址: fcszfcg@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300 1100 0116 48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415-8205582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3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