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汤山城镇汤山城村道路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通告
项目概况
振安区汤山城镇汤山城村道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DJZ20200901
项目名称:振安区汤山城镇汤山城村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8,240.59元
最高限价:1,168,240.59元
采购需求:改造道路总长3.9公里,宽度4-6米,铺设黑色沥青路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6.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会议室)
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发送后致电代理公司0415-3190877进行确认,邮件请注明标题:“振安区汤山城镇汤山城村道路改造工程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同时邮件正文需注明“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若代理机构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接收到潜在供应商发送的上述资料,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
注: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名称: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中心路1号
联系方式:0415-8172252
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联系方式:0415-3190877
邮箱地址:653005779@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纤维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6911100000029
项目联系人:孟秋满
电 话:0415-319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