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工业产业十四五规划)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ZB2020038
项目名称:丹东市工业产业十四五规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
采购需求:
供应商提供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规划文本,其中应确保产业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评审要求,文本需满足采购方应用、汇报、指导和能够切实引领全市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及工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深度要求。
1、规划编制的背景
此部分内容应包括:丹东市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及工业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有利因素和制约因素、发展需求等内容。
2、规划的总体思路设计
此部分应包括:要求该规划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科学性特别是可操作性,对丹东市产业园区规划及工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成为丹东市产业园区及工业发展“十四五”时期全面、纵深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1)从总体角度,要提出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实现目标的路径等内容。
(2)从定位角度,要在科学定位产业园区重点产业,研判丹东市工业发展的现状的基础上,对丹东市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及工业产业发展予以精准定位,并提供论证和依据。
(3)从原则角度,要确定丹东市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及工业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并提供原则确定的依据。
(4)从目标角度,要确定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重点提供指标测算的依据和方法及其数据测算的精准性。
3、规划的重点产业
明确重点产业,并对重点产业的“十四五”时期发展进行概要的描述,说明产业的具体内容、发展目标和战略路径。要提供战略路径的制定原则和依据;测算出丹东重点产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对重点产业“十四五”发展的预期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4、规划范围
(1)产业园区重点产业规划涉及园区包括:丹东边境合作区、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东港经济开发区、前阳经济开发区、凤城经济开发区、宽甸产业园区、金山经济开发区、汤池经济开发区、振安产业园区。
(2)重点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风电装备产业、环保设备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纺织服装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医药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等。
要切实突出“十四五”时期产业园和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适合丹东市各个园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5、产业布局
概述丹东市产业园区既有的产业布局,分析其演进、变化、提升、转型、优势和不足,规划丹东市“十四五”时期产业园及工业产业发展的总体产业布局,并进行说明;提出重点产业布局的遵循原则和拟采用的规划方法;提出重点产业布局规划的规划依据,论证产业规划布局的选择依据;概述产业布局的可调整性和调整方向;研究并确定丹东市各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布局及未来长远发展的相互依托,实施区域错位发展相互支撑。
6、规划重点任务
规划出2021年-2025年“十四五”时期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及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阐明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的依存关系,产业园区建设及工业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应包括工业及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相关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
7、规划保障措施
制定确保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及工业产业发展未来强劲发展的保障性措施,应从制度保障、体制机制、人才政策、发展环境等方面具体提供。
8、其它有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服务的合法经营权;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在线下载方式: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及所报名的项目名称。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ZFCGZX@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采购中心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采购中心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发送报名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0415-2173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蒋艳
电 话:0415-21723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