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控中心新冠试剂耗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305)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C20201000203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新冠试剂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77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001包:医用防护用品:364,000.00元
002包:新冠试剂:412,000.00元
采购需求:新冠试剂耗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医用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002包:新冠试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领取,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414312003@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万达厚金街小龙坎前行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041538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305
联系方式:024-31264671
邮箱地址:414312003@qq.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20105250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超
电 话:024-31264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