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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县城市集中供热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 )
发布时间:2020-11-06 14:53 阅读次数: 【打印】

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宽甸县城市集中供热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县城市集中供热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1127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ZCZB2020035-1

项目名称:宽甸县城市集中供热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总投资为本项目的评估值50359.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运作方式: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

存量资产范围:热源厂供暖范围包括城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民用住宅等,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宽甸满族自治县供热规划区域划分为六个供热分区,分别为老城区、城东区、城南产业区、城西南区、城西区、城西北区。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25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相关约束:

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3)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申请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申请人为有效申请人);

4)项目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3.3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3.4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1106202011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核方法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1127 10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1127 1000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954978974@qq.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电话确认: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路西200

联系方式:孙立钊 0415-5131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

联系方式:024-23180489-0         

邮箱地址:954978974@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华、蒋衍、任洪建

电 话: 024-23180489-0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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