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振兴区城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心执法车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3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20210219-001
项目名称:振兴区城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心执法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租赁8台7座微型商务车及2台130轻型货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3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 03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aoningxinheng@163.com,报名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注明主题(振兴区城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心执法车租赁服务、包组编号)、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3823688,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以及报名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因疫情原因,开标时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投标时,供应商代表来丹需隔离14天,其他除丹东地区供应商代表需携带开标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及身份证。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城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67号
联系方式:0415-2595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佳地广场A座1805室
联系方式:0415-3823688
邮箱地址:18004258181@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2150000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 话:0415-382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