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9-27 16:02 阅读次数: 【打印】

凤城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H2021011F              

项目名称:凤城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803,000.00元

最高限价:803,000.00元

采购需求:

块煤690吨,粒径:10cm-15cm,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200千卡/千克,全水分(收到基Mar):≤10%,挥发分(空气干燥基Vad):25%-30%,全硫(空气干燥基St,ad):<1%,灰分(空气干燥基Aad):<10%。

原粒煤40吨,粒径:6mm-13mm,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5100千卡/千克,内水(空气干燥基Mad):≤1%,灰分(空气干燥基Aad):≤15%,挥发分(空气干燥基Vad):30%,固定碳(空气干燥基Fcad):>45%,焦渣特征(CB):≤4级,全水分(收到基Mar):<10%

注:用煤地址:凤凰城中心敬老院:280吨块煤;沙里寨中心敬老院:40吨块煤,10吨原粒煤;白旗中心敬老院:170吨块煤,30吨原粒煤;通远堡中心敬老院:200吨块煤。

合同履行期限:沙里寨中心敬老院、白旗中心敬老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凤凰城中心敬老院、通远堡中心敬老院分批供货,具体时间及供货方式由采购单位通知(凤凰城中心敬老院进院车辆货物重量加车辆自身重量不可超过15吨,通远堡中心敬老院进院车辆货物重量加车辆自身重量不可超过40吨),供应商在接到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不得延误。

本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fcszfcg@163.com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8205582,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

具体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凤城市凤凰大道59号

联系方式:1864153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415-8205582

邮箱地址:fcszfcg@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00 1100 0116 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0415-820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