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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11 16:06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10月25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188

项目名称: 丹东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68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定《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21号)的要求,开展我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20221231前。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须包括不动产测绘)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 2021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领取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具体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代理机构留存。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7、所有丹东地区以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

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11-39号

联系方式:刘正鑫

联系电话:0415—231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1-4            

联系方式:0415-3190877            

邮箱地址:653005779@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纤维

账户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6911100000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秋满

电  话:0415-319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