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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之扩容升级
发布时间:2022-10-13 14:56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11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922

项目名称:丹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第一包:328,000.00元;第二包:3,232,00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328,000.00元;第二包:3,232,000.00元

采购需求:

第一包:提供丹东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具备数据汇聚和资源共享的服务能力,满足各级政务部门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一管理,统一运营,推进大数据应用。不动产登记云平台主要承载政府部门的不动产应用。

第二包:以互联网为载体,依托一体化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基于原有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市一体化平台对接,获取国家、省、市层面的共享数据进行辅助业务办理,达到省市“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最终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服务的完整性、便捷性和公开性。同时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满足对接后的业务办理需求,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若某供应商两个包以上均中,以中标金额大的包数为准,第二包按排名延续第二家,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本项目采用1+2模式

              第二包:根据项目需求在合同中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192022年926,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11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

7、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11-39号

联系方式:李巍   0415-2592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

联系方式:0415-2251877

邮箱地址:dandongkaida@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15902593810999000000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415-2251877

 

 

 

 

 

 

 

 

 

                                   

                                                                                 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