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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和市检验检测论证中心、农产品质量综合检验监测中心办公用房租...
发布时间:2023-04-26 13:28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和市检验检测论证中心、农产品质量综合检验监测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和市检验检测论证中心、农产品质量综合检验监测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59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914 

项目名称: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和市检验检测论证中心、农产品质量综合检验监测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服务类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一年) 

最高限价: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一年) 

采购需求:1、承租办公用房面积及位置状况描述: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闲置用房,位于丹东市新城区。

2、道路和交通状况:承租办公用房所在区域道路通达状况较好,周围有221、303路等公交车通过,交通便利程度较好。

3、基础设施条件:消防设施完善,承租办公用房周围市政配套设施已达“七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通暖,基本生活设施条件完善。

4、承租办公用房区域环境质量、噪音、空气污染处于区域的轻微水平,环境较好,提供环评报告。(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双方无异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427日至 20235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59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六、开启

时间:202359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0415-217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丹东沿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

联系方式:0415-3169822 

邮箱地址:dandongyjzb@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沿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1131800000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话:0415-3169822

                                     

丹东沿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