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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市辖区]全民智慧健康医疗系统项目监理采购
发布时间:2023-11-03 08:51 阅读次数: 【打印】

全民智慧健康医疗系统项目监理采购的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全民智慧健康医疗系统项目监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17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3412

项目名称:全民智慧健康医疗系统项目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34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工程招标方案编制 ①协助工程招标的资格条件、项目拦标价、评标办法的编制,配合招标公司编制工程招标文件; ②参与工程招标过程中的技术答疑、现场踏勘等工作; ③负责解答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出的招标问题,并给出回复意见。 (2) 施工合同评审 ①在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对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在技术、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并出具咨询意见; ②对施工合同附件价格清单进行完整性及正确性审核,避免投标文件所涉及价格的信息未能全部体现在价格清单中; ③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明确、有争议且未在评标活动中发现、澄清的报价说明及描述,在施工合同谈判阶段进行更正; ④采购人在此基础上与承建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签订。 (3) 工程建设管理 按照GB/T19668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第6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根据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对子项目建设进行过程监理控制,开展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合同、文档资料等方面监督、管理、审核等工作,通过监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程合规、透明、可控。根据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针对系统进行功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四方面的测试。通过监理手段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4)项目验收结算 ①负责监督并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纸、培训文档、售后服务承诺等竣工资料;②负责整理记录归档采购人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③配合采购人组织项目合同验收,办理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移交工作;④根据丹东市档案管理要求,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配合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和结算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全民智慧健康医疗系统项目”启动建设至项目最终验收结束。(全民智慧健康医疗系统项目的计划建设期限为26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012023年1108,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17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17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或远程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2号

联系方式:0415-2176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6室

联系方式:024-22828557-1001

邮箱地址:lnzsgc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3301009009200079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智文、赵鹏

 话:024-2282855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