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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监理单位
发布时间:2024-03-18 09:06 阅读次数: 【打印】
凤城市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监理单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2-00024
项目名称:凤城市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监理单位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不高于工程措施费的1.5%(工程措施费约 9110 万元)
最高限价:不高于工程措施费的1.5%(工程措施费约 9110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治理沟道223条,治理长度58000米,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保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系电话:赫女士   0415-820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凤城市锦江大厦23楼
联系方式:孙女士  电话:15241552076
开户行:   建设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665103059000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524155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