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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挡土墙加固工程
发布时间:2022-11-30 09:59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挡土墙加固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600-025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挡土墙加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9日 15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⑴⑵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⑶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⑵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⑶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址: 三经街40号 

联系方式: 0415-2179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0415-2130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季治宏 

  话: 1664250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