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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5-01-16 08:18 阅读次数: 【打印】

东港市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681-003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开标场地冲突,开标地点由原“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变更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4(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5日14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授权人现场参加磋商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东港市军功街9号
联系方式:0415-7566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3363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俣茗
电  话:0415-336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