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刘家河镇水毁桥梁修复工程
成交通告
项目编号:LNJBCG20180518-27
凤城市刘家河镇水毁桥梁修复工程,已于2018年6月1日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并经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的确认,确定了成交人。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凤城市刘家河镇水毁桥梁修复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项目名称:凤城市刘家河镇水毁桥梁修复工程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丹东金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 柒拾柒万元整(¥770,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15号楼1单元21号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杨俊峰、刘敏、李大伟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以上成交结果有疑义,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我们承诺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15-892221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5-3169545
联系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楼
信息发布单位: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