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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发布时间:2024-01-31 00:00 阅读次数: 【打印】

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681-00546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C07010400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该项目为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主要内容为:收集整理项目所在及周边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补充开展必要的海域环境现状调查,开展项目施工和运营期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数值模拟分析,编绘项目用海宗海图,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应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海洋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协助采购人完成海域使用申请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获得调查数据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稿编制工作,专家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直至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核,获得用海批复。

服务标准: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核,获得用海批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学忠、宫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南路147号              

联系方式:0415-714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0415-415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0415-415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