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3-210681-00546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C07010400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该项目为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主要内容为:收集整理项目所在及周边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补充开展必要的海域环境现状调查,开展项目施工和运营期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数值模拟分析,编绘项目用海宗海图,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应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海洋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协助采购人完成海域使用申请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获得调查数据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稿编制工作,专家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直至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核,获得用海批复。
服务标准: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核,获得用海批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学忠、宫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海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宁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南路147号
联系方式:0415-7143900
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0415-4157666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0415-415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