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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市辖区]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28 00:00 阅读次数: 【打印】
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600-05537

二 、 项目名称: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兴区振五街8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元)

评审总得分:96.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C05019900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于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且履行医疗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能力。

服务要求:一、具备我市大型政府委托医疗保险承办经验。 二、可以实现对承办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三、在30天时间完成网络搭建,60天系统接口完成系统对接,信息系统能够正式使用。系统具备信息采集与变更、支付、结算、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具有医疗费用审核功能系统。

服务时间:采取1+2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一、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原则上由单位和职工各负担50%;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职工协商,自行确定单位和职工负担比例。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全额缴纳。 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累计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出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额保险赔付范围,由大额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大额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照军、任爽、丛义阁、温任堂、曹淑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联系方式:0415-622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陈旭

电      话:0415-217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