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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东港市][公开招标][施工]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报名结束]
发布时间:2019-07-14 08:31 阅读次数: 【打印】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港市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具备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

2.招标人:东港市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东港市

4.建设内容:对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进行河道治理,加固左岸堤防总长3396米。对龙王庙防洪区14+538-15+428滩地上的18座丁坝进行加固处理,后河闸(桩号16+144)拆除重建,洋河闸(桩号16+820)维修加固。

5.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工(如遇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标段(¥130,000.00/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编号:KDD201907005-1

建设范围为桩号13+424-14+792段,主要建设内容:1368米堤防加固,详见招标文件。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编号:KDD201907005-2

建设范围为桩号14+792-15+872段,主要建设内容:1080米堤防加固,详见招标文件。

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3+42416+820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编号:KDD201907005-3

建设范围为桩号15+872-16+820段,主要建设内容:1368米堤防加固,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三个标段及大洋河干流重点段(龙王庙防洪区16+82023+769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五个标段不兼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具有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投标人应在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积极参与水利信用评价。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9715日——20197191600截止(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2019715日——20197191600截止(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标段,如本项目附有图纸需额外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旧版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新版资质证书即具备二维码资质证书,提供清晰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扫描核实为准);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   2016-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辽宁省内企业,则该财务审计报告须具备辽宁省会计师协会出具的防伪标识;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外省企业且无防伪标识,则须提供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性证明);

7)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网站查询为准);

8)   企业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下载);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1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及地点:

    2019869:30整于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5

联系人:王先生

  话:0415-7171757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99

  编:118000

联系人:姜文涛

  话:0415-2883107

  真:0415-2883107

 

 

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