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凤城市青城子镇三供一业基础建设工程已经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审批字【2019】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丹招核准字【2019】08009号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供暖土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新建检斤房30.9平方米,地磅办公室及倒班宿舍131.4平方米,煤棚2130平方米,换热站102.7平方米,安装防风抑尘网37米,锅炉房屋面彩钢瓦更换704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08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9日14:0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联系电话:0415-82382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8万元。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时至下午13:30-17:00时,地址: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联系电话:0415-8238266)。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任意1个月)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近1个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凤城市青城子镇
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13942565654
招标代理人: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邮编:1181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842554660
传真:0415-3519198
电子邮件:ddjzdgczx@163.com
2019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