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凤城市东汤镇污水处理工程(EPCO模式)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备案。以凤发改审批字[2019]54号、凤发改审批字[2020]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城市东汤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城市东汤镇污水处理工程(EPCO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城市东汤镇西南部,村道左侧,汤后河与关家堡河交汇下游西岸处。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一座建筑面积为791平方米,处理规模为4000t/d污水处理厂(远期按8000t/d规模设计),配套建设收水管网5800m。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0年06月30日 开工至 2020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运维能力的企业,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第6条财务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5)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但各项条款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4.其它要求: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如遇疫情期间上述证件过期,则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4、运维资质: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能力。拟派运维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运维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5、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正式人员,须提供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6、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以来任意连续三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实力,投标截止时间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连续三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各牵头方应满足本条要求。) 7、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投标人2015年1月至今运营有单项污水处理厂业绩项目(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规模≥4000吨/天)。须同时提供运营中标通知书或政府(有关单位)委托文件、合同。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业绩提供时需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 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各单位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运维能力的企业,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第6条财务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5)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但各项条款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13:3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招标文件领取: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通过邮箱报名,投标人需将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121479125@qq.com),请注明单位全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电话告知。招标文件的领取:采用邮寄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请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避免越期送达等情况。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12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建设地点:凤城市东汤镇西南部,村道左侧,汤后河与关家堡河交汇下游西岸处。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营维护等实行全过程承包,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共同解决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