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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一标段、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0-09-18 11:40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招标人为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省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80%+7.27%+12.7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64排CT;数量1台;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二标段:呼吸机数量6台;可视喉镜数量1台;呼吸湿化治疗仪数量2台;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以上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每标段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919日至20209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50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宽甸满族自治县三江宾馆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

邮编: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孙凌飞

电话:

0415-5151868

电话:

024-86803188

传真:

 

传真:

024-868031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hzgc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