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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开招标][施工]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报名结束]
发布时间:2021-07-14 02:58 阅读次数: 【打印】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以《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丹交通办发〔2021〕9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县级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丹交通办发〔2021〕109号)批准,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以《宽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乡、村级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宽交字20214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和县自筹,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共计11项,其中路面工程0.18公里,桥梁工程165延米/3座,防护工程8573.5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8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企业信誉: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处于注册有效期内,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项目总工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如果投标人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除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0〕56号)”中关于跨专业投标的企业资质及履约能力的要求。

3.2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15日08:00至202172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材料到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宽甸分公司(宽甸县宽甸镇昌徳河畔东裙楼1#楼3号门)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2、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址:丹东市宽甸县黄椅山路201转盘南侧

 编:118200

联系人:刘志红

 话:0415-51807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1-16

 编:110032

联系人:姜明涛

  话:024-31529623

  箱:lnxs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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