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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公开招标][施工]振安区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第三批)[报名结束]
发布时间:2021-09-17 10:31 阅读次数: 【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安区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第三批)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丹交通办发【2021】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振安区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第三批)

2.2.项目标段名称:

1振安区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第三批)第一标段新改建工程;

2)振安区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第三批)第二标段危桥改造工程

3振安区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第三批)第三标段安防工程

2.3.建设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五龙背镇、鸭绿江街道办事处、太平湾街道办事处

2.4.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1日开工-2021年11月25日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1)第一标段:共计24条路线,全长23.1公里。2第二标段:1座,全长45米3第三标段:新增设置单柱式标志牌12套,新增设C级波形梁钢护栏,共计5184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允许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基础上以招标文件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09月1711时30分起至2020年09月2311时30分止

4.2.地点: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证明

:1)上述材料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复印件要求清晰并与原件一致,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不接受扫描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原件的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110,000.00(壹拾壹万元)标段:人民23,000.00(贰万叁仟元)标段:人民币15,000.00(壹万伍仟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3:30时。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振安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址:丹东市振安区振安区九连城街166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5-23905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415-6192626、0415-6259898

邮箱地址:lnhbzbdl@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铁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4312009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