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东区道路、污水管网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8 03:16 阅读次数: 【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东区道路、污水管网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2982 工程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东区道路、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2982001001 标段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东区道路、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丹东市振翔实业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丹东市振翔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1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9月1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建设地点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超达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迎春 一级建造师 JZ00481592 22550621.850000元 182日历天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91.8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超达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北建工有限公司 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迎春 迟利娜 刘德兵
注册资格 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JZ00481592
投标报价 22550621.850000元 22622199.500000元 22588328.250000元
工程工期 182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评审得分 91.82 83.25 79.12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