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凤城市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08206 | 工程名称 | 丹东市凤城市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08206001001 | 标段名称 | 丹东市凤城市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凤城市中心医院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0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 建设地点 | 凤城市中心医院(凤城市利民街12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甲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陈伟 | 一级建造师 | 辽121091005710 | 5520000.000000元 | 总工期90日历天,2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改造设计图纸(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合格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筑行业甲级] | 91.8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甲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悦利建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伟 | 周宇翕 | 兰海燕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陶结金 | 李斯 | 兰海燕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志 | 杨东 | 陶明达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08]10558],建筑工程二级[00150573]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20】01148],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239523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20]00304],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234666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建筑师一级[992100554] | 注册建筑师一级[982100463] | ||||||||
注册资格 | 一级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121091005710 | 辽221161883316 | 辽221202094082 | ||||||||
投标报价 | 5520000.000000元 | 5530000.000000元 | 5471488.1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总工期90日历天,2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改造设计图纸(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总工期90日历天,2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改造设计图纸(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总工期90日历天,2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改造设计图纸(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质量要求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合格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合格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筑行业甲级]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建筑行业甲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筑行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91.85 | 72.15 | 67.95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