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经济开发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7158 | 工程名称 | 振安经济开发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7158001001 | 标段名称 | 振安经济开发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丹东市振安产业园区管委会 | 填报单位 | 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 建设地点 | 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孙家村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吴伟新 | 1570000.000000元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符合采购人及有关规定要求的整套设计资料,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 设计质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 市政行业甲级 | 78.6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吴伟新 | 沈晓锋 | 潘纯林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1570000.000000元 | 1572200.000000元 | 1566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符合采购人及有关规定要求的整套设计资料,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 20天 | 20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 现行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甲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78.65 | 46.58 | 43.3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