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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⑦号、⑧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02:39 阅读次数: 【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4820 工程名称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4820001001 标段名称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⑦号、⑧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建设地点 丹东市元宝区九道街幸福路27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丹东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健 二级建造师 辽221141559925 23084945.660000元 255日历天 合格,其他补充: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辽宁省优质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92.0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丹东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健 丛海亮 刘超
注册资格 二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141559925 辽1212021202200232 辽221080908351
投标报价 23084945.660000元 23260020.100000元 22886365.160000元
工程工期 255日历天 255日历天 25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其他补充: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辽宁省优质工程 合格,其他补充: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辽宁省优质工程 合格,其他补充: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辽宁省优质工程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92.06 87.91 81.48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丹东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仕城建设有限公司 22.其他;暂列金额填写错误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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