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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出告字[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2-25 10:05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出告字[2021]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七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
年限
(年)
投资强度(元/平方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东2021-1
 
东港市孤山镇鸭绿江大道与泰山街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16650.00
工业
≥1.0
≥30%
≤20%
50
≥660
205
205
东2021-2
 
东港市东高线与北三街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85800.00
工业
≥1.0
≥30%
≤20%
50
≥660
1056
1056
东2021-3
 
东港经济开发区小寺路与永强西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16603.33
工业
≥0.7
≥30%
≤20%
50
≥1035
205
205
东2021-4
 
东港市观海路与华夏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5824.02
仓储
≤2.0
≥30%
≤20%
50
/
187
187
东2021-5
 
东港市连江路与观海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5432.00
仓储
≤2.0
≥30%
≤20%
50
/
174
174
东2021-6
 
东港市和平街与观海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5432.00
仓储
≤2.0
≥30%
≤20%
50
/
174
174
东2021-7
 
东港市前阳镇丹东全友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地块
682.50 
工业
≥1.0
≥30%
≤15%
至2066年6月13日止
≥690
17
17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相关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和辽宁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管理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8】18号)的规定。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五、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辽宁通联科技有限公司(丹东振兴区国祯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2373136)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详见http://192.168.222.102。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7日9时至2021年2月23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认购《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1年2月16日9时至2021年2月25日10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1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106会议室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室
联 系 人:刘新、许颖聪       电话:0415-7123932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交易科
联 系 人:柳梦裕       电话:0415-7124077
开户单位:东港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东港支行
    号:020011000502578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