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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217号八个车库招租(租期1年)(二次拍卖)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6:04 阅读次数: 【打印】
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217号八个车库招租(租期1年)(二次拍卖)拍卖公告
1、出租底价:7.2004万元/年
2、交易保证金:7.2004万元
3、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
4、竞买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10时
报名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5、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10:00 时-2024年4月25日14:00时
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14:00时
6、咨询电话:0415-6127000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217号八个车库,总出租面积240平方米,租期1年,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三、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及其他事项的披露
现依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丹政办发【2018】2号”文件《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网络竞价规则。
1、本次出租标的为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217号八个车库出租(租期1年)。房屋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标的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2、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拍卖招租。
3、竞买人应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经审核并经过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办理竞买手续。每个房屋的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100%,每份保证金只能成交1个拍卖标的房屋。招租房屋成交后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如委托人提出中止、终止或拍卖不成交,则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起全额退还给竞买人(不含利息)。
4、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对标的物的现状如房屋情况、资产数量、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等情况自行了解。一旦竞得标的,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负责任何瑕疵、风险和经济损失的担保。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房屋情况、资产数量、权益状况等以评估报告为准,但不作为委托人和拍卖人的承诺,一旦承租人交接时数量、权益等数据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
6、本次拍卖我公司不向承租人收取任何费用。在付清全部价款后办理相关文件交接手续,逾期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再提供任何协助。
7、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价款或反悔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招租租赁手续,则视为违约,拍卖方对承租人交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按照招租房屋年租金成交价的服务费扣除,同时承租人应承担招租房屋年租金成交价20%的违约金,直接从承租竞拍保证金中扣除并《拍卖法》规定的相关责任。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该招租房屋再次公开招租,再次以招租或其它方式出租房屋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不足本次招租的年租金成交价款的,由违约的承租人负责补足本次差价额款,并支付本次和再次竞拍发生的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人在网上竞拍出租房屋或成交后,即为有效承租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到我公司签订《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并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功承租的房屋租金全部交齐,拍卖人向承租人提供房屋出租成交相关手续。房屋租金缴纳至原保证金缴纳账户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签署《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完成且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
10、承租人竞得招租房屋土地后,我公司将向承租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承租人需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成交确认书去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纳房租,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履约合同期内,应满足委托方《丹东市监狱对外房屋、土地招租要求》中对房屋租赁的相关需求,需缴纳各项费用的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项目公示期
标的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415-6127000
五、报名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ggzy.ln.gov.cn/),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的风险。
2、竞买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正确填写单位银行账户,为自然人的须正确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上传的信息材料必须与竞买人信息一致,经沈交所确认申请人资格后,项目成交后不得变更竞买人任何信息。
3、竞买申请人按照公示要求按照标的起拍价的100%价款支付保证金至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
4、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5.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号:010371000512569
六、竞价规则及须知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7.2004万元人民币,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交易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依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丹政办发【2018】2号”文件《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代理机构: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1401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415-6127000
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