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利民一带矿泉水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丹公共矿采挂示〔2023〕002号)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 丹东市 自然资源局委托,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20日出让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利民一带矿泉水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辽宁琦合食品有限公司
场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二龙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82MA0QCJ9215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利民一带矿泉水
开采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凤城市凤山街道
面 积: 0.0193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点号 | 经度 | 纬度 | 面积 |
1 | 4476812.972 | 41589539.6 | 0.0193平方公里 |
2 | 4476919.09 | 41589668.24 | |
3 | 4476888.263 | 41589715.67 | |
4 | 4476841.428 | 41589678.32 | |
5 | 4476782.737 | 41589649.87 | |
6 | 4476669.505 | 41589614.3 | |
7 | 4476700.332 | 41589575.17 |
资源储量:ZK1井单井允许开采量为392.16m3/d,ZK2井单井允许可开采
量为434.16m3/d,同时开采允许开采量为660.48m3/d
开采标高:132米至-6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出让方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需
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竞得人需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工作。竞
得人需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创建绿色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拟出让年限:15年
起始价:326万元人民币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人民币叁佰贰拾陆万元整(¥326万元)
缴纳时间:2024年1月5日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按出让合同的约定办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日
如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 丹东市 自然资源局或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联系单位:丹东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0415-2316023
联系单位: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耿爽 李雪
联系电话:0415-2177822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中成交时间为成交确认书签订时间。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丹东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