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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为“项目管家”进行集中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1-04 15:10 阅读次数: 【打印】

10月24日至25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举办了全市项目管家培训班,来自全地区160余名项目管家和各县(市)区负责项目管家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是持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是实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十项工程的工作方案》。《方案》中强调,要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营造贴身贴心的服务环境。其中,落实项目管家制度是重要内容之一。

记者了解,我省于2018年开始推行项目管家制度,建立了“1名项目管家+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1+1+N”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具体而言,项目管家制度是指政府部门指定专人为企业和项目提供服务,“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项目管家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代办员、宣传员的职责。在帮助项目和企业解决问题方面,实行协调解决机制和直通解决机制等。协调解决机制就是由项目管家在其能力范围内帮助服务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项目管家解决不了的问题,则要实施直通解决机制,将企业和项目反映的问题上报,由上级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举办这次项目管家培训班,就是要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保姆式’服务,助力地区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市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此次参加培训的项目管家大多为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经常直接为项目和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为期两天的培训活动中,市营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在项目管家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服务重点项目政策、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并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

市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进一步拓展了项目管家制度实施范围,为全地区720户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实现了项目管家“全覆盖”。截至9月底,项目管家已为项目和企业解决了233个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