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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施工单位及供应商: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根据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市公共资源开发了电子投标保函系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账号并完善基本信息的正式入库供应商、投标人和施工单位可在线办理投标保函;
2.目前,参加工程或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招标或采购公告内办理该项目的电子投标保函;
3.投标人或供应商成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后,保函将自动发送给代理机构,投标人或供应商不需另行报送相关材料;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接受供应商办理的电子投标保函或重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注意事项:交易主体购买保函请仔细阅读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400-023-55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8日
附件:保函上线公告通知.pdf